当下,有关于“给好友发送不雅照是会违反法律规定的事儿”这样的说法,在网络上等处传播得极为热烈,由此引发了好多人的困惑,以及为此产生的担忧。实际上,有好多位法律方面的专家已经清楚地表明指出,那样的情况乃是对于相关法规的一种错误解读。
法律条文并非新增规定
这不是从明年才开始有的情况,向其他人发送淫秽信息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自2005年那个《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起来以后,其中里头是明确这么规定的,利用信息网络或者电话之类的工具去传播淫秽信息会受到处罚,这次的修订仅仅只是把条文中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变更为了“信息网络”而已,目的是能够让那条文去表述得更加契合现下的那些技术发展的实际状况 。
这般修改主要是为了让法律用语更具时代特性,包含了手机、智能终端等各式各样的网络载体,它并未有实质性地去扩大处罚的范围,由于借助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去发送信息,本来就在原有的“其他通讯工具”的范围之中,所以,不存在所谓“新增”针对个人聊天处罚条款的情形。
“不雅”与“淫秽”的法律区别
诸多讨论将“不雅”跟“淫秽”这两个概念给混淆了,“不雅”是一种有着主观色彩的通俗讲法,它的范围较为宽泛,而“淫秽”是一个明确的法律术语,要经过司法程序的认定,有着清晰的内涵与外延 。
被法律制裁的对象乃是传播“淫秽信息”的那种行为,对于内容是不是构成“淫秽”,就像某些“打擦边球”的图片或者视频,最终得要主管部门依据法律去进行认定,并不是所有让人感觉“不雅”的内容都会自动被归入违法范围,这里面存在着严格的界定标准。
点对点传播一直受规制
有些人觉得,唯有公开去传播才会违法,而私下去发给好友就不会有问题。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按照法律规定,不管是群发还是点对点地私发,只要所传播的内容被判定为淫秽信息,并且行为成立,都有可能构成违法。
执法实践的关键常常在于有没有人进行举报,要是私下传播行为没有被揭发出来,没有进入到执法的视野范围之内,自然而然就不会启动调查的程序,然而这并不表明法律认同或者准许这种行为,它一直处在法律潜在 的规制范围之下。
执法考量与处罚合理性
法律处罚依照过罚相当原则执行,针对此类行为,公安机关处理时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像传播信息数量,具体情节,造成后果等,以此判定其社会危害性严重程度,进而决定是否处罚以及处罚力度 。
法律专家阮齐林教授表明,于现实当中基本不太具有被追究可能性的一些尤其极端类假设案例借此去论证自身的 “荒谬性”,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如此目的,那就是竭力去维护社会秩序,针对那些具有危害性然而却并未成够犯罪标准的行为给予惩处 。
修订的重点在于保护未成年人
于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里面,跟传播淫秽信息有关联的条款的名副其实的亮点,乃是增添了针对涉及未成年人内容的加重处罚的规定。新的法律第八十条清楚表明,要是传播的淫秽物品或者信息牵涉到未成年人,便会依照法律加重处罚。
这传达出清晰的立法指引方向,即法律极为着重呵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果断阻绝淫秽信息对未成年人群体的侵害,向未成年人传播这类信息,属于法律重点打击以及从严惩处的行径。
厘清误读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源于对法律条文不准确解读与传播,这场风波出现了,广大网民不必为正常私人社交感到过度焦虑,法律目的是惩恶扬善、维护公序良俗,并非干预公民合法私人通信自由,这一点要明确。
知晓法律的真切界限,能够规范自身的行动,防止触及红线,还能消除无端的忧虑。重点在于分辨私人情感表达与违法传播淫秽信息的本质性差异,后者是以其内容违法性以及社会危害性作为核心判断标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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